岚皋县聚焦主业夯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21 09:53来源:本站

今年以来,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三转”,突出主业,狠抓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教育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体制创新,不折不扣把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

 一是深化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突出案件查办主业主责,始终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定期巡回基层下访。制定出台了《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线索奖励办法》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妥善处置。充实了办案力量,新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专职办案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至5人,抽调了2名优秀基层干部到纪检监察室上挂锻炼、跟班培训,加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培养使用。加强办案场所建设,投资50万元建成了全市最为规范的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区,配齐了办案设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案件治本,有效地惩治了腐败行为。今年1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各类违纪违法线索69件,转立案50件,结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2件4人。收缴违纪资金108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强督促检查和惩戒问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努力构建深化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申了关于改进作风、廉洁自律有关纪律规定,提出了“十五个严禁”。出台并修订了《岚皋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提出了七项禁止性要求,明确了报备审批程序和操作实施办法。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交叉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1至11月,累计开展明察暗访28批次,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警示训诫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深化公车、公房清理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工作。集中对“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56个部门、8个乡镇2013年元月至2014年8月期间“三公”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严肃查处了城关镇六口村等8起在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是严格教育监督,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意见》,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村组社区干部轮训班,开设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5名领导干部和相关室主任受邀到地税局、工商局、交通局等单位讲授廉政党课10余场次。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结合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督。重点对民生实事、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民生实事10件,查纠问题5个,立案2件,提出监察建议18条。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修订完善了《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责成相关部门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标后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2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通过限价审核和招投标,节约资金300余万元。

四是实行统派直管,强化执纪监督。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撤并县级部门纪委和纪检组,分别设置了党群、政府综合、农口、文卫、工交财贸5个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管理,实行分片负责、集中办公。制定出台了派出(驻)机构管理办法、运行规则和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运行程序,强化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实行统派直管以来,各派出(驻)机构分部门召开恳谈联席会96场次,进一步督促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20余件,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20余次,受理投诉举报8件,配合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5件,形成了预防更到位、监督更有力、惩治更严厉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是探索分权制衡,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以及行政审批等工作,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实行督查约谈等方式,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全县15个镇和63个县直部门按照县委要求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由单位副职分管相关工作,主要领导统筹管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在第一时间发文进行了明确。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监督制约更加有力,风险防控更加到位,党政主要领导可以集中精力谋全局,突出重点抓大事,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