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五条措施”积极开展“五条禁令”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1 16:33来源:县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加大对“五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的自觉性,努力建设正规化交警队伍,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队开展了“五条禁令”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大队专门召开了全体民警动员大会。会上,大队领导从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树立良好警察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高度,深入分析了进一步深刻认识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意志,迅速将民警的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切实抓好学习教育,真正使每位民警做到入脑入心,触及思想,增强全体民警参与教育整治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求全警一定要提高认识,时刻牢记“五条禁令”高压线,严防队伍中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二、加强学习,分批进行教育。公安部提出的“五条禁令”是约束公安队伍的“紧箍咒”,高压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触犯。期间,大队将通过大队组织、部门组织、民警自学等方式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主动性、自觉性,使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摒弃错误观念,对“五条禁令”心怀敬畏之心,不存逾越雷池之念。

三、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完善。活动中,大队将结合交警本职工作,组织民主生活会和集中学习会,通过对近期全国公安机关发生的涉及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开展查摆、剖析和整改,查找不足,吸取教训。

四、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教育活动中,大队制定了遵守“五条禁令”责任状,大队长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与大队分管领导,分管的领导与科所队长,科所队长与民警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工作。同时,大队将对违反“五条禁令”的案件,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规定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五、强化督导,严防违规行为。大队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和督察力度,通过录像、录音、记录,对教育整治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察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问题不留情,执行纪律不手软,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此外,各中队、室、所还要对警车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确保规范管理,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