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平安岚皋、美好岚皋建设,按照全国、省、市妇联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平安家庭创建的工作实际,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文广局、县妇联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寻找“岚皋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任务,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家庭文明建设、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创建结合起来,以文明单位和“妇女之家”为平台,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和家庭成员踊跃参与,最大限度地发挥活动过程的教育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地宣传好家风好家训,集中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大力培树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为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为加快美好岚皋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
1、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晒家庭幸福生活, 议良好文明家风, 讲家庭和谐故事, 展家庭文明风采, 秀家庭未来梦想”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2、在所有妇女之家和妇委会中开展征集并宣传展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3、在全县所有市民中开展“最美家庭 最美时刻”摄影大赛。
4、在各大学校开展“我的最美家庭”绘画展及“好爸好妈好家风”演讲会。
5、与县纪委联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家庭”倡议活动。
6、开展“秀家庭才艺 颂良好家风”晚会暨“最美家庭之星”颁奖晚会。
(二)条件范围
1、户籍在本县或长期在本县居住,家庭成员中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言行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重点挖掘寻找美在平凡、美在善良、美在奉献、美在幸福的普通家庭。
2、推荐的最美家庭事迹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能够传递社会正能量。
3、已荣获中省市县“最美家庭”及“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活动方式
1、拓展寻找推荐渠道。在各镇“妇女之家”和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岚各单位妇联组织设立“寻找”活动报名点。广大妇女和家庭均可通过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社会推荐、家庭自荐等方式参与活动。
2、加强媒体互动平台。在岚皋政府网设立寻找“岚皋最美家庭”活动链接,展示“最美家庭”事迹,动员广大群众在网上投票;在岚皋电视台、岚皋宣传在线及有关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典型故事、群众评议情况,同时加强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对活动的新闻报道力度,主动协调电视报刊等媒体深入持久地宣传活动意义,报道开展活动情况,反映妇女和家庭感受,生动讲述最美家庭故事,鲜活展示好家风好家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将“新媒体”作为宣传推广“最美家庭”的新途径,注重吸引年轻群体参与,大量开展线上活动,展示最美,评议最美,点赞最美。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岚皋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
3、开展形式多样活动。通过层层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议家风家训找最美家庭”主题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集中联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党委的支持下,扎扎实实搞好活动,吸引群众走出家门、聚在“妇女之家”,逐项开展“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五个环节的活动,所有“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台、家庭幸福照片展示栏;通过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好家风好家训评议会, 开展“最美家庭、最美时刻”摄影大赛、“我的最美家庭”绘画展、“好爸好妈好家风”演讲会、“秀家庭才艺、颂良好家风”晚会、情景剧征集和展播、家庭亲子运动会、“最美家庭”巡讲、组织群众自编自演好家风节目等活动,互评互议,共同分享,切实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是抓住节点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立足于常态化推进,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重大节日特别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结合起来,比如,春节前后可以集中寻找、推出、宣传文明新风“最美家庭”;“五一”节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六一”儿童节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国际环境日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最美家庭”;“八一”节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情系国防“最美家庭”;重阳节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孝老爱亲“最美家庭”等等,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常态化地学习身边榜样、向“最美”看齐。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要从实际出发,找准活动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点、与妇女群众的共鸣点、与家庭需求的契合点,立足“妇女之家”,大胆创新创造,比如,围绕夫妻和睦组织开展推选好丈夫、好妻子活动,围绕孝老爱亲组织开展推选好儿女、好媳妇、好女婿活动,围绕科学教子组织开展推选好父亲、好母亲活动,围绕邻里互助组织开展推选好邻居活动等等,大力倡导家庭文明新风,有力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区和美、社会和谐。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寻找”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行业女性踊跃参与、注重家风,进一步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探索在全县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活动,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
4、挖掘典型弘扬先进。各级妇联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推动活动开展,走村入户采访“最美家庭”,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荐他荐,挖掘寻找“最美家庭”,接受大众评议、专家评审,对寻找出的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的“最美家庭”集中宣传,大力弘扬。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精心制定活动方案,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发出寻找“最美家庭”的通知,集中力量发动群众,以全县城乡社区“妇女之家”为主阵地,以不预定标准、不设定门槛、不求“高大全”为特色,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走家串户,面对面向妇女和家庭宣传活动目的意义、讲解活动步骤方法,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画,开通组织推荐、群众自荐、网上报名等渠道,最大限度的发动群众,扩大影响,让群众知道参与活动的路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推荐评选阶段(4月下旬——8月下旬):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自荐和群众互荐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的推荐、评议、认可为依据,通过群众层层推评,每月推荐1—2名本镇、本系统“最美家庭”。县妇联将在推荐的“最美家庭”基础上进行审核,在政府网上每月公布、公示一批“最美家庭”候选名单和事迹,邀请相关单位人员、专家和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进行评议投票,接受大众评审和意见反馈,最后综合评议投票情况,提出“岚皋最美家庭”建议名单,报活动主办单位审定,评选出“岚皋最美家庭”,向市、省以及全国妇联推荐参加全国“最美家庭”评选的候选家庭。
(三)宣传展示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对评选出的2015年“最美家庭”进行集中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上展示“最美家庭”事迹和“好家风好家训”,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摄影大赛、绘画展、故事会、演讲会、情景剧征集和展播、组织群众自编自演好家风节目等活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四、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寻找“最美家庭”的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以宣传部长为组长、文明办、综治办、文广局、妇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联,负责寻找“最美家庭”的日常事宜。
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
1、负责指导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开展,并作为我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实践活动给予宣传引导。
2、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策划,负责先进典型家庭挖掘宣传。
3、负责协助联系市级媒体、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文明办
1、负责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家庭人员逐级推荐为“安好人”、“陕西好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协助开展宣传。
(三)综治办
负责将“平安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之中,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落实,做到“一个纳入四个同步”,既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
(四)文广局
1、负责在电视台发出寻找“最美家庭”的通告,对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及时宣传报道。
2、负责协助筹备“秀家庭才艺 颂良好家风”表彰晚会。
(五)县妇联
1、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发动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荐先进典型。
2、协助媒体做好妇联所推“最美家庭”事迹的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3、负责筹备“秀家庭才艺 颂良好家风”表彰晚会。
4、负责做好摄影大赛、绘画展、演讲会的组织工作;
5、做好“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家庭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评选要从“最美家庭”中推荐产生。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要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各镇、各单位活动方案于
(二)宣传发动,善用媒体。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层次高、新媒体传播快的优势,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QQ群、户外广告牌等各类媒体的宣传资源,广泛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和“好家风好家训”,大力宣传家庭文明理念和活动成效。
(三)立足基层,增强实效。坚持立足基层,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要让“最美家庭”的故事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走进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里,让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感悟“最美”、接受教育,见贤思齐,使“议家风家训 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过程,成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
(四)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要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总体安排,把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统筹安排,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推荐岚皋好人、诚信岚皋人、道德模范、平安家庭示范户等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大力挖掘。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最美家庭”活动宣传画张贴到所有“妇女之家”;要在所有“妇女之家”建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最美家庭照片”要上宣传栏,最美家庭故事要展播,最美家风家训要醒目;要把在“妇女之家”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情况作为“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的重要内容。
(五)从严审核,规范报送。各镇、各单位妇联组织在推荐“最美家庭”时,要坚持党风廉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好的文明家庭推荐出来。今年采取动态推荐的方式,请各镇、各单位每月15—20日之间上报岚皋“最美家庭”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A4纸)、近期“全家福”和展示幸福生活场景电子照片5幅(不小于500KB)。每户“最美家庭”须建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名为“**镇**单位+户主姓名”。各镇、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请随时报送。
联 系 人:许德春 雷礼波
联系电话:0915-2525489
电子邮箱:langaolpac@ sina.com
中共岚皋县委宣传部
岚皋县文明办
岚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岚皋县文化文物广电局
岚皋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