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飓风行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3 08:44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切实加强“严查、严管、严打”,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5年3月27日至12月31日,针对全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

一、行动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打击重点

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

药品领域:针对以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药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生产中药饮片,以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生产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行动步骤

1.集中查处已有线索。主要对2015年3月以前未办结的线索、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后处理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2.收集新线索。对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发现新线索进行排查,重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梳理。3.集中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小案独立办案,大案协作办案。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办结率为指标,每月对各市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将查处的重大案件向媒体公布。

希望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到“飓风行动”中来,积极投诉举报,凡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我们将以实抓、实干的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提振人民群众的信心,共同铸起食品药品的安全防线。

投诉举报电话(传真):0915 2528302或12331

特此公告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