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法院严格落实“四项要求”实现“四个到位”,全面夯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一是落实学习要求,思想认识到位。通过各个层面、各种方式的学习教育,全院法官干警思想上都引起极大触动,大家都充分认识到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为民的深化,是破解“立案难”问题、通过保障诉权来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一致认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行既体现民意、保护诉权,又是司法改革的关键,充分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
二是落实投入要求,各项建设到位。立案登记制改革进入倒计时后,院党组要求必须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经过加班加点施工,“诉讼服务中心”形象墙、立案信访公开栏、立案登记标示牌和各类推行改革所需法律文书全部更新准备完毕,音、视频监控、对话网络与上级法院全部连通,服务群众的书写平台、饮水、雨伞、药箱等各项便民设施也都一一补充到位;
三是落实培训要求,业务掌握到位。除参加全国、全省视频会议和省市培训动员会议外,该院在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由各分管领导分别全文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解读,以及省法院《关于登记立案的实施细则(试行)》,在学习中大家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发言。通过业务培训和交流,全院法官干警都掌握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四是落实纪律要求,警示提醒到位。该院特别强调,此次改革既是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和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落实,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中必须无条件服从服务于改革,对观望议论、消极应付,向改革“泼冷水”、“扯后腿”,甚至破坏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行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