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岚河公司)是岚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公司所属的蔺河口水电站和金淌水电站机组的开、停机受陕西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为确保电站尾水下游河段及电站库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与岚河公司签订的《2015年防汛防滑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将防汛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到公司电站坝后、尾水渠及其洄水区域游泳和从事其他一切活动,否则,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后果一律自负。
二、凡在公司电站下游河道,尤其是金淌水电站滔河、四季河大坝下游河道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水情变化,一旦发现河水上涨,应立即撤离河道。
三、电站库区及电站所涉及流域内凡岚河公司设有警示提示标志的区域,均属于存在危险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区域,相关区域内群众应严格遵守警示提示,不发生违反警示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目前已进入汛期,各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管护,严禁小孩下河玩耍、游泳。
四、蔺河口水电站在汛期泄洪放水前30分钟通知县防汛办,同时电站通过广播进行预警,预警信号为:“蔺河口水库于xx日xx时xx分开始泄洪,预计泄洪流量为xx m3/s,请在河道作业人员迅速撤离河道”。希望在蔺河口大坝下游岚河沿线群众听到预警后在河道内从事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 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通告,强化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