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岚皋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岚皋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岚皋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经安发改投资〔2015〕293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总建筑面积9876.5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岚皋县城关镇方垭村罗金坪。项目总投资约26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及自筹,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发包方式: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期完工。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愿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8:00-12:00时;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外地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采用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14时3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7月6日14时30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康市瀛湖路一号,无线电管理处二楼
联系人:来会轩 电话:0915-3527511 18209150416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 13992563198
岚皋县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