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问题。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协作办案和移送机制,实行案件查办“零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主动拓宽案源线索。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办案保障,人财物均向办案工作倾斜。推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工作考核机制,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专司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进一步夯实办案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办案工作责任的意见》《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各镇纪委、派驻机构、委局机关各室办案绩效管理,实行联镇包抓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制,办案情况实行月分析、季通报制度。今年重点对办案工作不力、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的堰门镇、大道河镇、官元镇、孟石岭镇4个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问题线索138件,同比增长412%,立案62件,同比增长293 %,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同比增长109%。移送司法机关8件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