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解共同发力,打造平安和谐佐龙 — —佐龙镇“‘一二三四五六’三调联动”工作模式推广

发布时间:2015-09-08 09:41来源:

佐龙镇位于岚皋北部,是安康城区进入岚皋县城的第一镇,素有岚皋“北大门”之称。全镇总面积143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5902户1.86万人,是市级“平安建设示范镇”。

今年以来,佐龙镇积极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创新,探索出了“‘一二三四五六’三调联动”工作模式,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工作新格局,有效推动了全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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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一套班子总牵头。镇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责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三调联动”办公室,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了保障措施。

(二)两个中心搞服务。一是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法庭和检察等单位,全力打造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的“五联动”工作格局。二是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整合社保、财政、民政、林业、农业、计生等站所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便民利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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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级网络全覆盖。纵向上,建立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即镇有调处中心、村有调解室、组有说事室。横向上,由“三调联动”办公室牵头,实现了政法单位有驻所(庭、队)调解组织、政府职能部门有行政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有行业调解组织的联调新格局。

(四)四支队伍抓调解。一是健全行政司法调解员队伍,4家政法单位选聘调解员9人,政府职能部门选聘调解员12人。二是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镇人民调委会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推选产生调解员9人,企事业单位组织推选调解员33人,各村(社区)推选调解员88人。三是健全社会志愿者调解队伍,镇上聘请退休老干部、政法干警、农村党员和知名人士119名,共同参与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教育,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四是健全信息员队伍,镇上聘请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20人为矛盾纠纷信息员,各村(社区)聘请中心户长101名为矛盾纠纷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矛盾纠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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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条渠道聚民意。一是畅通矛盾纠纷排查收集渠道各村(社区)信息员按照矛盾纠纷“一周一下访排查、一月一汇总梳理”的要求,每月20日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矛盾纠纷信息。二是畅通干群联系渠道通过“多见面常联系”机制和“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机制,全镇党员干部亲临一线排查掌握矛盾纠纷信息。三是畅通群众求助来访渠道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信访接待服务窗口,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四是畅通网络信访反馈渠道。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网络信访案件办理,及时解决群众在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中反馈的矛盾纠纷信息。五是畅通上级交办案件处置渠道配备3名干部专职办理上级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收集群众向上级部门反映的矛盾纠纷和问题。

(六)六项机制保实效。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镇财政按人均1元的标准预算了“三调联动”工作实现了调解组织的“八个有”(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和“六统一”(统一人民调委会标牌、统一印章、统一人民调解标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一季度一培训”,邀请县、镇政法单位定期组织全镇16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引导调解员依法调处。三是完善会议联调机制。坚持“每月一次联席会议”,综治办牵头,综治成员单位共同参加,协调解决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四是完善要案督查机制。对一些“疑、难、杂”案件,由书记、镇长亲自挂帅,逐案落实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办案人员、稳控措施和办结时限。五是完善激励奖补机制。实行“以案定补”,每成功调处一起矛盾纠纷,镇财政给予调解员每案50至200元的奖励(按矛盾纠纷复杂程度);实行“零上访”奖补,联年没有上访的,镇财政2000元为基准(第一年奖励2000元,第二年奖励3000,逐年增加),给予每村(社区)的奖励。六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将“三调联动”工作与各村(社区)、各站所、各镇属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晋级、年度考核工作挂钩,谁出问题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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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行方式

对于日常矛盾纠纷案件,按复杂程度分为一般、疑难和重大三大类。

一般矛盾纠纷,第一次,按照“属地、归口化解”和首访负责制原则,由村人民调委会或人民调解小组首先对辖区内的一般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镇财政给予奖励;不成功的,报送到调处中心。第二次,按照矛盾纠纷案例的基本性质,由调处中心指定主要责任部门对各矛盾纠纷案例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成功的,归档销案;不成功的,报送到“三调联动”办公室。第三次,由“三调联动”办公室牵头,人民、行政和司法调解力量共同参与,对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归档销案;不成功的,引导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三次调解仍无法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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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步走”原则,调处中心对受理的跨区域、跨行业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处。分类汇总,按案件来源分为日常接访、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庭(所、队)移交、网上信访、上级交办转办五大类。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对所有案件分别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分流指派,明确三大调解组织的调解范围,对于已受理案件需要进入人民调解的,指定镇调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人民调解;需要进入行政调解或司法调解的,通过委托移交函将案件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确定方案,对于一般案件由主任拟定意见,重大案件由党委班子成员集体确定方案。督促调解,严格约定期限(小案件当天结案,大案件7天内结案,重大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既定方案进行调解。跟踪回访,定期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监督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确保事结案销。

三、运行效果

今年以来,通过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成功调解了塔元村王氏兄弟与埋坟纠纷;通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成功调解了长春村郭氏兄弟财产纠纷;通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成功化解了朝阳村8.3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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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典型案例对比,我们体会到“佐龙模式”切实解决了我们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解决了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结合党员干部群众“多见面常联系”工作机制的落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并不断强化纪律约束和绩效考核,倒逼党员干部沉下身子深入到群众当中倾听群众呼声;“零上访”奖励和“以案定补”办法的出台,更是极大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促进他们调解主动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筑牢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二)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入口不畅的问题

村人民调解室和组上群众说事室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调处平台,群众可以足不出村,就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而“五大渠道”的畅通,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基层群众中存在的各类纠纷矛盾,也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平息隐患苗头创造了有利时机。

(三)解决了调处部门之间合力不足的问题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不仅明确了对各调处部门的调处范围、调处责任、调处流程和调处时限,杜绝了责任部门互相扯皮、互相推诿,同时促进了各调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减低了工作的阻力和难度。

(四)解决了矛盾纠纷调解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调联动”办公室的成立,有效地整合了全镇的调解力量和调解资源,通过对“疑、难、杂”案件,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使一些久拖不决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地减少了信访积案,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