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30 10:30来源:

  一、招 标 人: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二、工程名称:岚皋县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置区配套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岚皋县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村民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岚发改投资[2014]160号文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健身休闲广场、道路硬化及人行步道铺装、道路雨污水管道、道路照明等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岚皋县陈家沟保障性住房小区村民安置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发包方式:总承包。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全部内容(以所发工程量清单为主)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期完工。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2)愿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拟派遣建造师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承担过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进陕证备案证(仅外地企业提供)、银行汇款凭证(需备注工程名称及用途),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个工作日8:00-12:00时,14:00-18:00时在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路17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企业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户名:岚皋县财政局暂扣款专户;账号:2679010104000645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农行)投标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其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工程开标结束,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购买招标文件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项目部组成人员在开标后,不得变更,否则视同该企业放弃该工程中标资格。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按《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岚政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时间不低于总工期的80%,每周在岗时间不低于40小时,如施工过程中发现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或履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并立即终止合同,按中标人顺序重新选择施工企业并扣除施工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12414时3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2414时30分。

        开标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路17号

  人:黄萌萌     电话号码:09153234237 18590924003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贤轩     电话号码:0915—2526642

                                       

                                           

                                     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5年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