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官元镇集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小区1#~4#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9 12:20来源:

   一、招 标 人:岚皋县官元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岚皋县官元镇集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小区1#~4#楼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岚皋县官元镇集镇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小区1#~4#楼工程已经【岚发改代赈(2015)82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岚皋县官元镇,1#、2#、3#楼均为砖混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4#楼砖混结构6层;总建筑面积:9031.87㎡。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企业。 

五、发包方式: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期完工。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愿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银行汇款凭证(需备注工程名称及用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以上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外地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从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户名:岚皋县官元镇人民政府;帐号:2707062201201000000670;开户行:岚皋县信用联社官元信用社投标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将其投标单位列入黑名单。工程开标结束,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4)报名全过程视频采集留影,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八、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1400-1800时受理(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地点:安康市金州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座0905室。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安康市金州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0905

  人:肖经理      电话号码:091532017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14时3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岚皋县官元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