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5月全面启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以来,岚皋县地税局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收服务,主动突破财政返还掣肘税款征收的瓶颈,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至今,岚皋县地税局对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累计征收税费基金2572.96万元,实现陕南移民搬迁项目零欠税。
一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地税局在获悉政府立项移民搬迁项目之后,提前介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的宣传,建议政府在工程招标计算造价时预算建安营业税,在核定销售价格时将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列入预算,以确保税收先征后返优惠政策的落实。县政府及时采纳建议并召集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局、住建局、国资局、保障办、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一把手”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出台了《岚皋县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税收征管通知》,确保了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税收征管保障措施的落实。
二是相关部门联合把关。在日常征管中,得到政府各部门大力配合,联合把好八道关口。严把土地取得关,落实“先税后地”,源泉控管土地使用权转移环节税收;严把施工建设关,要求施工单位按月提供工程进度、拨款进度和发票开具情况,按“双进度”从严控管建安营业税;严把房屋销售关,建设单位按期根据房屋销售情况和发票开具情况按期申报缴纳税款;严把房屋产权登记关,实行“先税后证”;严把专项资金拨付关,财政部门凭据地税发票拨付工程款;严把购房补贴兑现关,扶贫部门在兑现购房补贴时,凭据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予兑现;严把竣工结算关,对完工项目,地税会同相关部门参与竣工决算,结清应补缴的税费;严把税收返还关,由财政总负责,地税、住建、扶贫、保障办参与对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销售、完税情况逐一核实,县财政对留县部分税收及时返还到位,确保了各个项目税收及时征收到位。
三是征管服务及时到位。税收政策送达到位,将省、市、县有关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的政策文件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汇编成册,逐一送达28个工程项目,上门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了减免,做到“应免不征,应征不免”。服务措施跟进到位,通过发放纳税服务需求问卷、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开展税企联系走访活动,问需纳税人,不断优化免填单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措施。征管措施扎实有效,成立陕南移民搬迁项目税收征管小专组,对辖区所有项目逐一摸底调查,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建立专户征管档案,设立搬迁项目台帐、分项目分税种征管台帐、应返还税收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进度准、成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