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岚皋县柴北路安保与示范路建设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字【2015】336号《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5年县乡公路示范路建设任务的通知》与安交字【2015】366号《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市、县自筹,招标人为 岚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已由安交字【2015】336号与安交字【2015】366号文件批准建设,起点位于岚皋县柴垭子接S207处,终点位于南宫山北大门(K0+000__K10+139段)。建设内容为新修防护栏、增设警示桩、减速震荡标线、排水边沟、百米桩等,全长10.139公里,计划投资 150万元。
2.2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2.3招标方法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的招标方法,划分一个标段。
2.4施工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至 2016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印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岚皋县大酒店6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岚皋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26号 地址: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
邮政编码:725400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人:黄女士 张先生
电 话:15309155400 电 话:0915-3200783
传 真:0915-2522607 邮 箱:407101088@qq.com
岚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二O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