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风建设月活动中,县安监局为推动工作效率提高,提升办事工作能效,出台了文件办理批办跟踪督办落实制度。
一是办公室送请领导批示的文件在一律事先登记的基础上,局领导对批示股室、直属单位办理的事项后,建立批办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办理负责人、办理股室、效能监督责任人。
二是办公室对领导批办的事项每星期督办一次,对办理办结情况继续汇总登记,并按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三是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办法的制定,将文件批办事项的落实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从而提升工作效能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