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纪委从加强廉政教育、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深化监督问责三方面入手,注重反腐败源头治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出“不敢腐”的廉政氛围。
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活动。该县在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的基础上,开设反腐倡廉教育大讲堂,利用党员干部教育“19226”服务平台和县纪委“廉政短信平台”每天为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一条廉政提醒短信。抓住新《准则》《条例》学习的关键时期,开展了“编印一套学习资料、举办一期专题讲座、组织一批集中宣讲、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组织一次知识竞赛”的“五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在全县上下掀起学习党风廉政知识的新热潮,引导党员干部如何守住“底线”。
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紧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明察暗访、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监督,堵塞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突出问题的发生,正风肃纪,让广大党干部树立遵规守纪意识。2015年,该县围绕干部作风纪律累计开展明察暗访30批次,查处违反作风纪律问题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组织对全县142辆一般性公务用车和98辆执勤执法用车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核查出违规使用公车线索12件。对全县12个镇、70个部门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问题线索53个,立案2件。
深化监督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制定了县委巡查制度,实行分批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移交。对“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制定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阻挠项目建设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对9起党员干部涉嫌阻挠项目建设行为进行了核查处理。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办法》规定,组建了招标评标现场监督小组,现场监督项目21个。严肃惩处慢作为、不作为、不履职、不担责行为,对照《岚皋县“为政不为”问责办法》规定,办理问责案件22件,问责党员干部52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从严落实廉政鉴定有关规定,对1个部门实施了“一票否决”,取消了4个部门1个镇5个村1名个人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