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第1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岚皋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拟于2016年4月下旬召开“岚皋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对城区自来水价格制定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16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6名,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1名,岚皋县自来水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推荐。
5、专家、学者2名(政协委员),由县发改(物价)局聘请。
6、政府部门代表5名,分别由县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法制办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位,由县发改(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选取。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信息以表格形式送县发改(物价)局综合股。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6年3月30日至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gcbd @163.com。报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联系人:唐天星 联系电话:2521185、2512358(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人员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