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规范”推进纪律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3 07:43来源:县纪委

岚皋县纪委紧紧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把好线索处置、审批程序、移送审理、文书质量、办案场所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切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对信访举报、上级转办等多种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对反映科级领导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档管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密级管理。成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领导小组,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机制,严格按照中纪委确定的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规范处置各类问题线索,防止问题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

办案审批程序规范化。认真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严格执行立案审批会议制度,规范立案审批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立案审批档案,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流程。严格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杜绝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的现象发生。按照“初步审核、阅卷审理、见面审理、征求意见、会议核审”模式把好审理关口,从六个方面细化报审材料内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要求案件移送要组卷成册,对呈报审批的请示、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违纪事实材料等文书逐一进行提交,对于送审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纪律审查文书规范化。规范纪律审查文书和档案资料。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通知》,统一制作了案件办理流程图。由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编印了一套标准化纪律审查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的模拟案卷,对全县纪律审查的法律文书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做到规范统一。明确专人负责纪律审查中涉案法律文书、涉案款物、调查取证等资料的开具和管理,确保办案资料安全保密。

办案场所规范化。加强办案场所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按照安全、规范、保密的原则,投资50万元在县纪委建成标准化办案工作区。投资150余万元建成了12个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高标准配备了普通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录音笔、照相机、专用存储器、专用档案柜等专用设备,完善办案设施。

制度建设规范化。出台案件线索排查制度,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牵头,每周一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规范线索处置。建立立案审批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讨案情,严格纪律审查审批程序。规范结果运用程序。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不同的适应范围和情形,分别制定出台实施程序,把处理结果落在实处。制定教育回访制度,从教育、提醒、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不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