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局权力清单 |
||||
|
序号 |
权力事项名称 |
权力类别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审批 |
行政审批 |
《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18条 |
|
|
2 |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 |
行政审批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3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
行政审批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4 |
因病退休(职)审批 |
行政审批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5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行政审批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6 |
工龄认定 |
行政审批 |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7 |
养老保险费缓缴核准 |
行政审批 |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18条 |
|
|
8 |
失业保险费缓缴审批 |
行政审批 |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1条 |
|
|
9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资格审核 |
行政审批 |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 |
|
|
10 |
岚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核 |
行政审批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 |
|
|
11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行政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12 |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行政处罚 |
《就业促进法》第64条 |
|
|
13 |
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
行政处罚 |
《就业促进法》第65条 |
|
|
14 |
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
行政处罚 |
《就业促进法》第66条 |
|
|
15 |
违规设置体检标准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8条 |
|
|
16 |
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1条 |
|
|
17 |
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2条 |
|
|
18 |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3条 |
|
|
19 |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4条 |
|
|
20 |
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75条 |
|
|
21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 |
行政处罚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5条 |
|
|
22 |
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 |
行政处罚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6条 |
|
|
23 |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7条 |
|
|
24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服务 |
行政处罚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38条 |
|
|
25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不按照规定接受许可证年检的,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16条 |
|
|
26 |
为无合法身份证明的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61条 |
|
|
27 |
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61条 |
|
|
28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29 |
适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0条 |
|
|
30 |
未取得《陕西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1条 |
|
|
31 |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未到原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1条 |
|
|
32 |
违法进行职业介绍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3条 |
|
|
33 |
违法印制《陕西省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4条 |
|
|
34 |
未经审批举办职业供需洽谈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45条 |
|
|
35 |
单位聘用人才有欺诈行为或者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36 |
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从事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37 |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有欺诈行为或者超越业务经营范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38 |
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39 |
单位或者个人涂改、伪造、销毁人事档案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38条 |
|
|
40 |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 |
|
|
41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 |
|
|
42 |
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7条 |
|
|
43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 |
|
|
44 |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23条 |
|
|
45 |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24条 |
|
|
46 |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
|
|
47 |
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工伤认定办法》第25条 |
|
|
48 |
国家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养老保险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42条 |
|
|
49 |
应当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而不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43条 |
|
|
50 |
企业瞒报工资总额、虚报职工人数、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损失的;截留、挪用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款付的基本养老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45条 |
|
|
51 |
参保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12条 |
|
|
52 |
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2条 |
|
|
53 |
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3条 |
|
|
54 |
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 |
|
|
55 |
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 |
|
|
56 |
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 |
|
|
57 |
缴费单位不配合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执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5条 |
|
|
58 |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必备条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81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 |
|
|
59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84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 |
|
|
60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保证金、抵押金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84条 |
|
|
61 |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和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84条 |
|
|
62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 |
|
|
63 |
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92条 |
|
|
64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93条 |
|
|
65 |
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 |
|
|
66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3条 |
|
|
67 |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 |
|
|
68 |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 |
|
|
69 |
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 |
|
|
70 |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 |
|
|
71 |
职业介绍结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8条 |
|
|
72 |
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35条 |
|
|
73 |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37条 |
|
|
74 |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38条 |
|
|
75 |
企业不进行集体协商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29条 |
|
|
76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1条 |
|
|
77 |
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2条 |
|
|
78 |
中外合作办学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3条 |
|
|
79 |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7条 |
|
|
80 |
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53条 |
|
|
81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55条 |
|
|
82 |
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27条 |
|
|
83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11条 |
|
|
84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 |
行政给付 |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85 |
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审定发放 |
行政给付 |
《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
|
|
86 |
职业介绍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 |
|
|
87 |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安财社[2012]17号);《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 |
|
|
88 |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52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 |
|
|
89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
|
90 |
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招聘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招聘补贴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
|
91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
|
|
92 |
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审核 |
行政给付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属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业务流程指南》;《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93 |
个体创业人员(失业等六大类) 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核准 |
行政给付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94 |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人员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核准 |
行政给付 |
《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95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财政贴息核准 |
行政给付 |
《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96 |
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失业保险条例》;《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
|
97 |
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
|
|
98 |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
行政确认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 |
|
|
99 |
职业资格鉴定 |
行政确认 |
《劳动法》第69条;《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规程》;《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100 |
守法诚信用人单位等级评定 |
行政确认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陕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 |
|
|
101 |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
行政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0条、31条、35条;《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25条 |
|
|
102 |
工伤认定 |
行政确认 |
《工伤保险条例》 |
|
|
103 |
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集体及工作人员奖励 |
行政奖励 |
《公务员奖励规定》第5条 |
|
|
104 |
劳动保障年检 |
行政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19条 |
|
|
105 |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 |
行政检查 |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管理规定》 |
|
|
106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 |
行政检查 |
《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意见》;《关于建立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
|
|
107 |
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 |
其他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7条;《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 |
|
|
108 |
县级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 |
其他权力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3条;《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程序的通知》 |
|
|
109 |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 |
其他权力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安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
|
|
110 |
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辞职辞退 |
其他权力 |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
|
|
111 |
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审核 |
其他权力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全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实施办法》 |
|
|
112 |
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 |
其他权力 |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12条 |
|
|
113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 |
其他权力 |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
|
|
114 |
引智项目审核申报 |
其他权力 |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第9条;《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试行办法》 |
|
|
115 |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 |
其他权力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关于确定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任务的通知》;中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各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条例 |
|
|
116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定 |
其他权力 |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
|
|
117 |
县直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备案 |
其他权力 |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
|
|
118 |
县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审查备案 |
其他权力 |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
|
|
119 |
县直企业集体合同审查登记 |
其他权力 |
《集体合同规定》;《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6条 |
|
|
120 |
县直企业职工工资调控审定 |
其他权力 |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 |
|
|
121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审定 |
其他权力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
|
人社局责任清单 |
||
|
序号 |
责任事项名称 |
备注 |
|
1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
|
|
2 |
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 |
|
|
3 |
指导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
|
|
4 |
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 |
|
|
5 |
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
|
|
6 |
负责贯彻和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 |
|
|
7 |
负责贯彻和落实《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 |
|
|
8 |
负责贯彻和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 |
|
|
9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
|
10 |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