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第一期巡察组进驻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5 14:45来源:县纪委

4月14日以来,岚皋县委第一期巡察工作正式启动。目前,第一期被巡察的11个镇、1个县直部门均已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6个巡察组正在按照工作程序加紧开展巡察,到5月底结束。

本期巡察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单位执行党纪党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中、省、市、县决策部署,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有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二是有无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有无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不团结等问题;四是有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政不为”、不依法履职、吃拿卡要和破坏发展环境等问题;五是有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作风漂浮,搞“四风”和“五股歪风”等不正之风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收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要求每个巡察组必须发现问题,对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的,严格追究巡察组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移交,做到快查快结,边巡边查,边巡边改,并定期跟踪督办,搞好“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走过场、问题纠而复生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