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彻底整治旧农贸市场脏乱差环境,防患消防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安全放心的经营购物环境,县城新农贸市场已竣工并即将启用,现就农贸市场搬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农贸市场定于2016年6月初正式启用。
二、自公告之日起,旧农贸市场(胶合板厂)内外从事食用农产品、干鲜蔬菜、副食品、肉、禽、鱼、蛋及小餐饮、小作坊等食品类经营户应与新农贸市场(老油库)建设管理单位及时联系,申请登记经营摊位,早做准备,按时搬迁。
三、新农贸市场将优先安排旧农贸市场从事食品类经营户摊位。旧农贸市场经营户未按时搬迁造成在新农贸市场无摊位的,后果自负。新农贸市场对先期按时搬迁的经营户实行摊位费优惠政策。
四、旧农贸市场自新农贸市场启用之日起正式拆除所有帐篷、台位,并封闭出入口。
五、新市场启用后,旧市场原址、莲花路、建设路禁止占道摆摊经营。对现有的临街蔬菜经营店面必须依法登记审批,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检测措施。
六、市场搬迁期间,市场监管、双创、城管、经贸、公安、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将联合对旧农贸市场和城区占道露天经营摊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七、新农贸市场启用后,按照《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严格划行归市,合理布局,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八、市场关闭搬迁过程中,阻碍、使用暴力等方法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搬迁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希望各经营户和旧市场经营单位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搬迁工作有序、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新市场管理单位:岚皋县明源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19555 地点:龙安家园咨询中心(鑫盛酒店)
特此通告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岚皋县经贸局
岚皋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岚皋县公安局
岚皋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