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3 10:36来源:

为切实加强全县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6】1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为县镇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我县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在上述两类就业困难人员对象招聘名额不足时,可在本县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其他大学毕业生中补充招聘。具体条件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县级精准扶贫信息员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镇级精准扶贫信息员需专科以上学历(201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

4、符合就业困难对象人员认定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4日之后出生);

7、限岚皋县户籍(2016年4月3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8、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共计划招聘27名。其中县级精准扶贫信息员3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镇级精准扶贫信息员24名(12个镇每镇各2名)。

三、岗位职责及有关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信息员主要从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灾扶贫搬迁)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核对、更新、动态管理和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等工作。所招聘的精准扶贫信息员的工资待遇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县人社部门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负责审核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县财政部门负责解决工资不足部分及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四、招聘单位

县扶贫局负责组织县镇精准扶贫信息员招聘工作。县镇按公益性岗位开发聘用精准扶贫信息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组织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报名(2016年5月3日-5月13日)

             1、在岚皋政府网站、岚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扶贫局网站发布《岚皋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公告》。

2、组织报名。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6年5月4日至5月13日在县脱贫攻坚办公室报名(联系人:代鹏程,办公电话:2521868),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下午6时整。

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应聘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不能参加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2016年5月14日-5月20日)

报名结束后,依据“招聘对象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是否属农村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进行认定,县人社局负责对是否属城镇“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身份认定。资格初审后,提请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由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拔到合格人才,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对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聘用环节。

    经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体检人员中最后一人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凡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和不参加体检所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其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对应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以及按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察、体检和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初步意见,提请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对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扶贫开发局根据工作需要定向分配到各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六、日常管理

1、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岗位培训、考核管理及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聘用期限3年,聘期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聘用期满合同自行解除。敞开出口,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另行择业的予以支持,履行工作交接后,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对不胜任精准扶贫信息员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制定精准扶贫信息员管理办法,报县人社局备案。

2、本次开发的27名县镇精准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最长享受不超过三年,招聘期满停止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岚皋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谢荧同志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岚皋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岚皋县公开招聘精准扶贫信息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