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管控,规范县城规划区村(居)建房行为,近日,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岚皋县县城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为切实抓好该《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县住建局立即采取行动,加大规划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形成规划宣传的整体合力,扩大规划宣传的整体效应,为推动该《办法》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抓好“两个深入”。即深入镇、社区(村组),通过对镇、社区(村)干部进行规划知识培训,使镇、社区(村)干部充分了解规划法规从而做好建房条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突出“两个层次”。一是围绕县城总体规划、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柑竹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内容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规划知晓面,提升群众规划知晓率。二是抓好以《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岚皋县县城规划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用好“三个平台”。一是做好传统平面媒体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在人流密集处张贴公告、宣传车循环播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办法》内容;二是利用规划展览馆、树立永久式规划宣传牌做好规划成果展示,目前已在柑竹坝大桥、碗场坝广场、莲花山公园已树立规划宣传牌3块,规划展览馆正在抓紧建设,已进入装饰装修收尾阶段;三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及新闻媒体,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定期向市民发送规划相关法规,并积极与电视台联系在黄金时段播送《办法》公告,同时还在局网站开设“阳光规划”和“政策法规”栏目,全面做好规划展示及法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