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时间:2016-05-31 08:06来源:本站

5月30日,岚皋县举行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三位市民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黄自新,岚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本军出席仪式,并共同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12个镇镇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颁发仪式。活动由岚皋县委副书记唐培安主持。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当前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每一个家庭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本军在讲话中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以来,岚皋县按照“建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履职”的要求,先后完成了职责整合、机构设立、业务交接、数据对接、人员划转等基础工作。全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标志着岚皋县新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开始运行,所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都将逐步在新机构按新体系统一受理,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黄自新在仪式上强调,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安康市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于2015年11月成立。岚皋县作为全市第二个开新停旧的县区,积极开展系列筹备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岚皋县国土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局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为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更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涵盖土地、房屋、森林等所有权,耕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等使用权。实行此项制度后,以往各种权属证书将停办,涉及到的不动产登记将在新机构统一办理,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前颁发的旧证继续有效,新证和旧证将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