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佐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兴龙移民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边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2 14:37来源:

一、招 标 人: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兴龙移民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边坡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经岚发改投资2015560号和岚发改投资20156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岚皋县佐龙镇集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护坡、挡土墙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为准。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期完工。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23日至2016年629日,每工作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康市金州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座090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B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印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71314 30分,投标人应于201671314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岚皋县岚皋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3.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2016年7131430

    开标地点:岚皋县岚皋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安康市金州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座0905室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915—3201711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309155456

 

                                   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2016年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