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龙爪子棚户区改造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1 15:44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龙爪子棚户区改造道路照明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罗景坪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岚皋县龙爪子棚户区改造道路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沟开挖回填、管线敷设、基础浇筑、路灯购置安装调试等。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岚皋县龙爪子棚户区改造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本项目对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建在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岚皋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岚皋县老北街迎宾路1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丹

电    话:15332649987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