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加大搬迁户进城安置力度,决定公开征集一批商品房作为今后搬迁户进城安置房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须已达到入住条件,建设手续完善。
(二)房源须具有完整的产权,且未向银行、其他非金融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
(三)房源单套面积原则上最小不低于6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25平方米(最终以房管所测绘登记面积为准)。
(四)高层房屋原则上均价控制在2700元/平方米,多层房屋均价控制在2100元/平方米,鼓励提供优质低价房源。
(五)房源所在小区的基础设施(水、电、 路、讯、排污等)配套到位。
二、征集时间
房源征集时间从2016年7月21日起至8月16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三、征集范围
县城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房源。
(一)向岚皋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提交正式备案申请;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环评登记表、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规划审批意见;
(三)出具“五证”附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县质监站出具的房屋验收合格证明或相关印证资料;
(五)水土保持方案、消防设计备案意见书、气象防雷电审查意见书、抗震备案、岩土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审查报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综合验收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以上资料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欢迎具备上述条件的房屋建设单位踊跃报名。
联系人:卢旭 咨询电话:15809152331 2513193
岚皋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