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县城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1 11:34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加大搬迁户进城安置力度,决定公开征集一批商品房作为今后搬迁户进城安置房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条件

(一)房源须已达到入住条件,建设手续完善。

(二)房源须具有完整的产权,且未向银行、其他非金融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

(三)房源单套面积原则上最小不低于6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25平方米(最终以房管所测绘登记面积为准)

(四)高层房屋原则上均价控制在2700/平方米,多层房屋均价控制在2100/平方米,鼓励提供优质低价房源。

(五)房源所在小区的基础设施(水、电、 路、讯、排污等)配套到位。

二、征集时间

房源征集时间从2016721日起至816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三、征集范围

县城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房源。

、应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

(一)向岚皋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提交正式备案申请;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环评登记表、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规划审批意见;

(三)出具“五证”附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县质监站出具的房屋验收合格证明或相关印证资料;

(五)水土保持方案、消防设计备案意见书、气象防雷电审查意见书、抗震备案、岩土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审查报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综合验收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以上资料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欢迎具备上述条件的房屋建设单位踊跃报名。

联系人:卢旭   咨询电话:15809152331    2513193

 

岚皋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