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五个强化”保障《预算法》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16-10-19 11:39来源:

为促使《预算法》在基层财政管理中落地生根,岚皋县“五个强化”保障《预算法》贯彻实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新预算法颁布以来,该县财政部门多次选派局领导及各股室业务骨干到省市参加预算法专题学习培训。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和县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集中辅导培训。统一购置《预算法》读本300余本,分发至各财政所及预算单位。将预算法及时渗透到预算编制及决算工作中。积极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在广场集中宣传,在电视台滚动播放新闻宣传片、网站开辟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使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了解预算法知识,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预算编制。该县根据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收支形势,认真预测年度收支计划,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确保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分类明晰。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报送县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做到了将一般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别编制,提高了预算编制完整性。项目经费切实推行了零基预算。

三、强化预算执行。该县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印发了《岚皋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合同和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各预算单位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定期对预算支出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对违规操作、不讲效益的花钱行为,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四、强化预算公开。2015年以来,参照省市公开范围,该县政府预决算、县级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定期在政府网站或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容进一步细化,督导机制进一步健全。

五、强化执法检查。由县人大牵头,成立《预算法》执法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各单位在贯彻实施《预算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保障预算法贯彻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