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1-12 07:20来源:县安监局

1月11日,国务院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公安局长郭子平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在我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后,县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黄仲武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文。郭子平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按照《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岗位人头。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零容忍”,坚决做到所有排查出的隐患要整改落实到位“归零”。不断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