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安出台新闻宣传奖惩办法掀起宣传热潮

发布时间:2017-02-23 11:18来源:县公安局

“汉江晨刊二版是法制社会版,三版是社区生活版,发一稿就是100块,美!”2月23日,岚皋县公安局政工室干警叶明星仔细读过刚出台的新闻宣传奖惩办法,笑嘻嘻地说道。

据了解,岚皋县公安局为增强民警宣传工作意识,调动积极性,促进宣传工作,出台了奖励条件优厚、惩戒条件严厉的新闻宣传奖惩办法,在系统内引起轰动,掀起了新闻宣传写作热潮。

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县局所有业务队、室和民警个人宣传任务。任务分公安系统中、省、市、县简报、专刊等内部宣传和中、省、市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县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外部宣传。县局规定系统内部宣传惩戒实行“一票否决”,凡部门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不得评优,同时年终奖按照比例兑现,凡科级以上干部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进入后备序列,不得评优评先。外部宣传以激励为主,内宣和外宣最高奖励2000元,最低奖励10元。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作为推荐后备干部重要条件。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大力实施“民生警务”,先后推行“十小警务”“54项便民利民举措”, 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重大刑事发案逐年下降,连续五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和“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群众满意率、安全感、幸福感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