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陕环批复[2016]4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堰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堰门镇
2.2工程规模:新建岚皋县堰门镇垃圾填埋场一座,工程总用地面积约为8395.916m,垃圾场总库容约为2.31万m;隆兴村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量160吨/每天,团员村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量50吨每天。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岚皋县2016年堰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项目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算价:一标约为150万元,二标段约为24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I标段堰门镇垃圾填埋场、II标段堰门镇隆兴村污水处理站及团员村污水处理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一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本项目对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日,每日 8:00 时至 12:00 时, 14:00 时至 18:00 时,在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路17号)由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2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时 00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岚皋县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岚皋县堰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岚皋县堰门镇
邮 编: 725400
联 系 人: 潘学武
电 话: 13991534386
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路17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王 工
电 话: 0915-3234237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