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岚皋首创“三长治河”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7-04-18 09:12来源:陕西日报

近日,岚皋县创新推出河长+警长+督察长的“三长治河”管理机制,夯实河流监管责任,力促全县河道环境持续向好。记者从省水利厅河库处得到证实,“三长治河”为全国首创。

近年来,为履行好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责任,岚皋县在总结前期实施“河长制”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推行“三长治河”管理机制。“三长治河”:由12个镇、89个村“一把手”分别担任河长,以“网格化”形式负责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公安局长和各镇派出所所长兼任河道总警长和镇级河道责任警长,协助处理打击各类违法现象;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督察长,县水利局长、县环保局长担任责任督察长,各镇公开选聘1名镇级督察长,负责河道日常巡查、违法信息收集上报、违法行为劝阻制止等工作。由此形成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督察长抓监管的“河长+警长+督察长”各负其责、协作联动的“三长”治河工作模式,做到了空间、时间、问题三不遗漏,确保了“河长制”责任全覆盖。

目前,岚皋县已落实300万元专项资金,启动岚河、四季河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河流断面、水电站生态基流通道口、生态敏感区、重点污染源和市政设施等地实行全天候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