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岚皋县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7-05-02 15:14来源:

 

卢在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环境从源头治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限塑禁塑的建议,县政府2015429日已经落实岚皋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岚皋县环保局、岚皋县卫生局、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岚皋县旅游局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的通知》,通知第四条明确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一次性塑料用品的危害性,倡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爱护环境、保护家园,抵制一次性塑料用品的行动中,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举办“红白喜事”中杜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在日常生活中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通知第五条规定县内营销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企业和个人,从51日后不得再行进购,一经发现,一律封存查扣。县工商部门要对库存一次性塑料制品进行适时监督。(文件在岚皋县政府网站可查阅)。我局将在第二季度督查中加强对白色垃圾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各镇和相关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一次性塑料产品使用。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和工作监督。

您提出的将住户化粪池改造和排污管道建设纳入集镇改造的建议,一是我局将会在今年5月底启动建设的堰门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完成集镇排污主干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对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二是户用化粪池建设责任主体为住户,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堰门镇加强辖区建房户管理,同时开展集镇建成区无化粪池直排户整改工作,确保住户的生活污水在经过预处理后满足接入污水主干网要求。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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