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重点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1 08:48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重点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岚发改环资〔2017〕383号、岚发改环资〔2017〕384号、岚发改环资〔2017〕3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金融贷款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唐家梁填埋场);岚皋县南宫山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佘家梁填埋场);岚皋县石门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枞树扒填埋场)

2.2建设地点:佐龙镇、南宫山镇、石门镇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岚皋县佐龙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唐家梁填埋场),新建库容6.7万m3,日处理垃圾13.55吨,总填埋量4.38万吨的垃圾填埋场一处,服务年限8年。配套建设进场道路,附属用房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价1373.60万元。

二标段:岚皋县南宫山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佘家梁填埋场),新建库容12.6万m3,日处理垃圾25.1吨,总填埋量8.24万吨的垃圾填埋场一处,服务年限10年。配套建设进场道路,附属用房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价1538.96元。

三标段:岚皋县石门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枞树扒填埋场),新建库容5.1万 m3,日处理垃圾10.7吨,总填埋量3.36万吨的垃圾填埋场一处,服务年限10年。配套建设进场道路,附属用房等工程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价1722.43万元。

2.4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要求的全部内容。

2.6项目总概算价:直接费4634.9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本项目对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必须能网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每工作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7:00 时,在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文昌路14号)由本项目拟派遣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2套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2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岚皋县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文昌路14号

联 系 人:梁丽娟        电    话:18609151804

招 标 人: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冯开学        电    话:0915-2529880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