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狠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充分贯彻落实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进镇纪委直接监管村民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从严考核问责,不断加强对村(居)监委会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管理。一是建立村监委会工作“一册两本三表一台账”制度。即:《村监委会工作手册》《列席或参与村两委会议记录本》《村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记录本》《村监委会履职情况报告表》《村监委会问题线索报告表》《村监委会“一事一监督”情况登记表》和《村监委会收集意见建议情况统计台账》,记录村监委会作用发挥情况。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监委会每季度至少向镇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至少向镇纪委上报3条以上问题线索。三是建立镇纪委工作例会制度。镇纪委每月下旬召开村监委会主任工作例会,收集线索、答疑释惑。四是建立工作包抓制度。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定期下村指导,了解掌握村监委会履职情况,开展业务指导。
强化工作保障,激发履职活力。一是加强阵地建设,调村监委会办公实现“六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台账、有印章、有保障。二是落实好村监委会工作运行经费和村监委会成员补贴待遇,村监委会主任补贴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补贴标准的50%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兑现到位,村监委会其他成员参照“村两委”其他委员补贴标准的50%执行。三是结合上级新政策、新要求,抓好村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的培训工作。四是加强对村监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业务指导,强化流程管理和跟踪问效。五是及时了解村监委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为村监委会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六是拓展平台和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强化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建立村监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考核考评制度,制定村监委会主任能上能下的用人管理机制,对认真负责、敢于监督履职的,作为“村两委”主要领导的重点培养对象,对不敢监督、不认真履职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罢免。同时,强化问责问效,把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内容,对检查发现制度推进落实中存在问题的镇党委、纪委严肃问责。对村党支部和镇属单位不支持、不配合村监委会工作的实施责任追究,对村民委员会不支持、不配合村监委会工作的,建议相关部门启动罢免或撤换程序。
目前,全县12个镇125个行政村11个社区已实现村监委会全覆盖,县、镇、村三级协调联动防控廉政风险的大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