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2 10:00来源:

当前正值夏末秋初,气温高,湿度大,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多发时期,为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预警如下:

一、谨慎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

广大野生蘑菇食用嗜好消费者,不得随意食用野生蘑菇,尤其是不采摘、不购买和不食用不明来源、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二、增强野生蘑菇识别能力

有毒蘑菇一般生长在肮脏潮湿、有机质丰富的地方,其形态一般在顶端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脚苞),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无毒蘑菇一般生长在矮草丛中或松林地下,菌盖多扁或圆,肉厚而嫩,颜色多为黄、白或古铜色,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不易变色,味道清香。

三、误食用毒蘑菇后处置

食用野生蘑菇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采用食盐水催吐和糖水补充体能,同时尽快到医院就治。

四、禁止采购使用野生蘑菇

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农村家庭宴席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防患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野蘑菇、发芽土豆、未煮熟豆角等食品的监管,并加强宣传,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