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注销公告
[2017]LG001号
根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安民初字第000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下列宗地已委托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陕西昌盛永恒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有关规定,将依法注销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岚皋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9152528791),逾期将依法给予注销登记,同时原土地使用证一并废止。
土地使用者 |
土地坐落 |
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面积 (M2) |
土地证书号 |
陈安平 娄道森 胡焘 朱嗣仲 杨军 |
城关镇东新街17号 |
国有 |
工业用地 |
3662.63 |
岚国用(2003出)字第54号 |
特此公告
岚皋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