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石门镇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石门镇2016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投资【2017】88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省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石门镇集镇
2.2工程规模:棚户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道路8771米、人行道铺装5271平方米。给水管网1430米、雨水管网1331米、污水管网1554米,配套建设电力、电讯、绿化、亮化、环卫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547.88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对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必须网查。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8日至2017年1月12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8号),由本项目拟派遣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遣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遣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及拟派遣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上述证件原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岚皋县石门镇集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911850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915-3369009、15309158461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