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城区划行规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09:46来源: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岚皋县城区划行规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城区各单位,各社区,城区居民:

为加快推进国家园林县城、文明县城创建步伐,彻底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污染、乱倒乱排、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污染等问题,提升县城品位,树立岚皋对外良好形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后,制定了《岚皋县城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自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915-2528879,电子邮箱:523465173@qq.com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岚皋县城区划行规市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县城区主次干道及市场经营秩序,加快商贸流通,促进县城商业繁荣,巩固我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岚皋对外良好形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岚皋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及县城发展、商业需求、功能布局、市容管理等规范和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质量为出发点,以提升全县商贸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优化市场布局和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以打造商业街和标准化专业市场为目标,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抓手,按照县城区整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布局,积极推进资源优化布局和有序配置,建设与打造宜居宜游宜业旅游目的地格局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管理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是坚持系统布局,前瞻发展的原则;

二是坚持合理引导,有序推进的原则;

三是坚持专业区划,功能匹配的原则;

四是坚持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的原则;

五是坚持特色明显,整洁有序的原则;

六是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总体要求

(一)保持大多数稳定。按照“稳定多数、搬迁少数、适度调整、规范引导”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商业经营区域进行合理规划,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和增加商业经营就业岗位,给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实惠。

 (二)禁止限制类经营。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限制各类影响市容环境、易产生出店占道经营及室外露天堆放的商业经营;限制各类影响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易产生噪声、粉尘、污水等污染类加工、维修作业商业经营;限制各类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等不适合在主城区经营的商业行为。  

(三)鼓励市场化管理。鼓励和支持兴建专业化市场和商业园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由投资业主负责专业市场、商业园区的经营管理。

三、规划范围

(一)常规市场

服装鞋帽类:北门坡、新街、莲花路、建设路、南宫路西段、小河口周边、神田路东段(小河口至鑫盛酒店),其余街道根据商住密度合理布局。

餐饮服务类:人民路西段、河街、溢河路、官元路、兴隆街、富民路、仰韶路、神田路中段,其它街道根据需求适度布局

副食品加工类: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熟食制品加工类引导至城西农贸市场内;糕点制作引导至莲花路和超市内分区经营;食用油、酿酒加工引导至四坪社区。

日用百货类:小五金类引导至西三路及甘竹坝建材市场;通讯器材及电子产品类引导至人民路东段、建设路西段;文化体育用品类引导至老街、花里路、东二路;家用电器类引导至河滨大道和各商场;旅游商品类引导至罗景坪、廊桥一楼;农资类引导至南宫路东段(上三岔路口周边);床上用品、首饰、眼镜、化妆品、工艺品、玩具店等无占道、无污染、无噪音的行业按照社区居住人口分布密度适当布局。

生活服务类:摩托车维修及零配件销售:引导至西一路;机动车辆清洗、美容及修理:引导至王家湾(室内清洗维修经营);电器修理类:引导至东环路;美容美发、医疗药品、打字复印和小型超市按照社区居住人口分布密度适当布局。

娱乐休闲类:将酒吧、茶座、棋牌、KTV等娱乐休闲服务店引导至肖家坝湖滨路,其它街道根据需求适度布局。

(二)专业市场

1.农贸市场:规范巩固城西专业农贸市场,优化富民路蔬菜市场,增设城东西棚改区便民综合市场两处。城区各种肉类销售和水产销售一律进入城西专业农贸市场。鼓励和支持在城区各商住小区里开设小型果蔬超市。

2. 家装建材市场:柑竹坝建材市场(水泥、钢筋、板材、型材、铝合金、不锈钢、瓷卫用品、水暖器材、门窗、玻璃、五金、涂料、石材加工、灯具、厨具、办公用品、家具及装饰品);河滨路东段市场:维持现有布局,以陶瓷、木门、卫浴、窗帘、壁纸店为主。

3.物流快递市场:将大件物流配送引导至柑竹坝区域,小件快递配送点统一引导至永安路。

4.再生物资回收市场:王家湾中段。

(三)特殊市场

1.夜市市场:河街、湖滨路东段、富民路南段、佐龙路、廊桥市场。

2.修鞋市场:海星巷(零散鞋类修补、厨具修补摊点)。

3.殡葬用品市场:安岚后街及殡仪馆(花圈加工销售、香表火纸、墓碑雕刻)。

4.广告制作市场:堰溪西街。

5.铁艺加工市场:东环路。

6.水果市场:建设路、仰韶路。

7.石材加工市场:王家湾上段

8.流动市场:在建设路、河滨路中段各设置3-5个户外移动售货亭,销售各类时令特产。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划行规市方案的审核、印发,工作指挥调度、督查检查以及经费协调。

(二)县监察局。负责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宣传部。负责工作协调联系,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划行规市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各种抗法事件。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步骤统筹引导商户实施搬迁工作;统一规范经营商铺的门头牌匾。

(六)县住建局。负责对划行规市各行业市场进行规划建设,并设置标示标牌;对划行规市活动中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不按规定摆放、店外设置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依法整治。

(七)县经贸局。负责经营户到大中型超市经营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再生物资回收行业进行搬迁,并建立规范化行业市场。

(八)县财政局。为划行规市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九)县交通局。鼓励引导车辆洗修美容行业和摩托车维修行业进行搬迁,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洗修装潢经营场所进行取缔。

(十)县双创办。对划行规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城关镇。负责鼓励引导商铺搬迁;协调行业建设用地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 宣传部、双创、住建、经贸、交通、城关镇等部门配合,对县城各营业摊点、门店及各类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经贸、交通、城关镇等部门配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制定相关优惠搬迁政策,按照划行规市要求逐街区、逐商户稳妥有序引导搬迁。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巩固划行规市工作成效,严防秩序反弹。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划行规市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岚皋县划行规市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戴高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划行规市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制定高效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工作步伐,确保划行规市工作快速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此次划行规市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建立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明确规范方式。县双创办、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结合划行规市方案,及时绘制分区平面布局图,发布划行规市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和民众支持率;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各类市场划定分区范围,对新进入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规范管理,对原有经营户加强宣传引导;县双创办、市场监管、住建、经贸、公安等部门要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主动做好划行规市搬迁的协作配合工作,在搬迁、引导、审批、监管等方面做好跟踪服务,指导搬迁门店在装修装饰风格上符合市容市貌标准和公共标识规范。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监察局、县考核办、县双创办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级各部门划行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将此项工作做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情况较差、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扣取相应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