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教体局多措并举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发布时间:2018-02-01 10:59来源:教体局

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宣传和授课等问题的出现,岚皋县教体局多措并举做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

突击检查掌握实情。为全面掌握教师补课情况,县教体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县教研室全体工作人员,采取不给学校打招呼、直接推门的方式,对城关九年制学校、城关小学、城关第二小学的三年级以上班级和城关中学所有班级近4600名学生进行了无记名调查问卷,让学生对自己参加课外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实名调查。局党委正在逐一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加强领导达成共识。1月30日,县教体局组织城区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和支部书记召开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有偿补课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也按照文件精神,召开会议,成立相应组织,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首位,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全县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要求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禁止”》、《岚皋县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教育若干纪律规定》等文件,全员形成共识,切实增强规范办学的自觉性。

明确责任严肃追究。学校是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治理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明确“六严禁”,逐条列明违规惩处措施;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后,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责任;落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或和利用身份之便,诱导家长和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的,一经查实,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绝不姑息。同时,县教体育局继续加强电话、网络举报投诉事项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有投诉必应,有举报必查,坚决杜绝一切违反上级及我县规定的教育行为的发生。

强化监督形成合力。县教体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严禁有偿补课教育宣传工作,对社会公开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915—2524559,切实加大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查处力度;向全县所有学生家长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等形式,号召家长注重养成孩子独立学习的习惯,自觉抵制并及时举报违规补课的行为,形成全社会抵制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