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南宫山镇花里集镇安置小区三期6、7号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农经〔2018〕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岚皋县南宫山镇花里集镇龙安村一组。
2.2工程规模:新建六层砖混结构安置房2栋及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等。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招标范围:
2.4.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正式用电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4.2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三通一平);
2.5 项目估算价:约220万元。
3.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15年至今)内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经验(以合同为依据)以及近3年(2015年至今)内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依据);
3.1.4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1.5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近3年(2015年至今) 有建筑工程设计经验(以合同为依据);
3.1.6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2或C3 证)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1.8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并由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领取招标文件。
3.4 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1 请投标人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 时至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2或C3 证)合格证书)】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1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2月28日9 时30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岚皋县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岚皋县南宫山镇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15909151010
代理机构: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 系 人:黄 晶
电 话:0915-8991515
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