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安全不容忽视。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特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组织参加各类暑期旅游活动时,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出游,不要贪图便宜委托没有资质的组织安排旅游业务,不要参加“低价团”、“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旅行团以及其它变相旅行团。这会极大降低旅游体验和品质,给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事实上也未必省钱。
《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设立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导游证、领队证。俱乐部、车友会、协会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事业单位为推介、宣传产品等经营活动需要组织旅游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进行,不得自行开展旅游活动从事旅行社业务。”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暑期旅游市场整治,保障您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旅游监督电话:0915-3208880
附:安康市旅行社名单
安康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安康顺风旅行社、安康山水旅行社、安康海外商务旅行社、安康瀛湖旅行社、安康春秋旅行社、安康新世纪旅行社、安康光大旅行社、安康春之旅旅行社、安康华夏铁道国际旅行社、安康海洋旅行社、安康金色假日旅行社、安康蓝天旅行社、安康安运旅行社、石泉县明珠旅行社、旬阳县太极之约旅行社
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