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岚皋县2014-2015年滔河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投资〔2017〕2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3.2 投标人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无效标书处理。
5.1 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均在岚皋县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此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质疑方式:投标人欲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匿名方式将质疑函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407101088@qq.com 。
5.3 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本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请关注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
5.4 提示:自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关注岚皋县政府网, 及时获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自行下载及查看相应内容,不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招标人: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岚皋县滔河镇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153533558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系人:张潇天 联系电话:13379598677
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7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