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政府大院机关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招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1 09:37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水平,由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县政府大院机关食堂对外公开招商承包经营权。

一、项目情况

1、机关(含岚皋大酒店拆迁安置单位)在岗人数为200人左右。

2、每天为三餐,收费标准为:早餐4元、午餐8元、晚餐3元。

3、设立承包保证金伍万元,实行专账管理,主要用于违约惩戒,承包期满后按结余数退还。

二、发包方提供的条件

1、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2、负责厨房所用的水、电费用。

3、每月补贴食堂工作人员劳务工资1.5万元,按月兑付。

(也可选择由承包方承担水电费,发包方每月补助2万元)

4、定期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

5、不定期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用餐人员进行评价。如承包方未达到饭菜质量,或评价满意度低于80%的,发包方有权进行经济惩罚或终止合同。

三、对承包方的要求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服从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承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目的,保证就餐时间,原则上不对外营业,但可接待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公务接待,价格应低于市场价10%左右。

3、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4、在经营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承包方自理。负责承包期间厨具和餐具的保洁及维护。

5、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承包方负责。如因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报名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2、有从事餐饮服务业的经历。

3、企业或个人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间

报名定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0日,在县政府大楼一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岚皋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700251695 13909156426139925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