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0月25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04件,现将第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6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岚皋县城关镇东坡社区烛山魔芋食品厂(原屠宰厂)经常凌晨5-6点开始生产,噪音扰民。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香精味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岚皋县 |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食品厂为岚皋县烛山实业公司,手续齐全,生产时有噪音污染、排风口有食品添加剂气味属实,经常凌晨5至6点生产不属实。调阅监控、实地暗访和走访群众发现,该公司下午5点至次日7点不生产,偶尔加班生产也未超过晚上10点。调阅检测资料显示,厂区噪音和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但车间内和排风口确有食品添加剂的气味。 | 属实 | 查处整改情况:岚皋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10月25日前拆除厂房排风扇,封堵排风口,不再向外界排放车间气体,要求其无特殊情况不得在22时至次日6时生产。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