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0月27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09件,现将第九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5 |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岚皋县城关镇梨树村老干部局对面的吴应龙养猪场臭气熏天,废水直排岚河。 | 岚皋县 |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养猪场环境脏乱差、气味难闻属实,废水直排岚河不属实。该养猪场存栏生猪43头,距岚河约1千米,建有化粪池一个,猪粪用于田间施肥,养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岚河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杂物堆放凌乱,猪食裸露,气味难闻,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 属实 | 查处整改情况:岚皋县住建局向该养猪场下达了《城建监察告知书》,责令立即完成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目前,该养猪场已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业主同意把存栏生猪出售后不再在此处从事养猪活动。 责任追究情况:岚皋县城关镇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该养猪场业主、梨树村一组党员吴应龙诫勉谈话。 |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