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 法治宣传在身边

发布时间:2018-12-05 08:14来源:县司法局

“以前光听说《宪法》修改了,总觉得《宪法》离咱们老百姓太远,跟咱没多大的关系,通过这次的参观和咨询,才晓得《宪法》与每个人是息息相关的,这拿回家要好好学习学习了。”一位手里拿着《宪法》读本的老大爷满面笑容地说到。

今年是我国第五个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入广大群众,12月4日上午,由县委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在岚皋中学操场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仲文主持,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邓明安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纯海、县政协副主席赵雪琴出席活动,各单位部分干部、岚皋中学部分师生、城关镇社区群众代表近1500人参加本次活动。

各单位围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主题,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宣传《宪法》、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平安创建、食品安全、提升营商环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将精心准备的法治宣传资料、书籍、图册及手提袋等法治宣传用品向学校师生、群众发放,并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及政策咨询。

此次活动现场设置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社区矫正等咨询台,为学校师生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12条,摆放展板80块,发放《宪法》读本、法治宣传抽纸盒、两率两度提升和扫黑除恶宣传册、致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21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