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25 08:58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10月-12月共发布各类信息2568篇,其中今日岚皋栏目发布234篇,工作动态栏目发布418篇。投稿采用量居前五的单位分别是:县教体局49篇,民主镇36篇,县农林科技局30篇,堰门镇27篇,四季镇26篇。

信息公开方面,第三季度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1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县国土局、县扶贫局、县招标办、县民政局。

网络信件办理方面,第三季度共办理信件272条,办结率9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报送方面。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其中:县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招商局报送信息0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没有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县交警大队、县卫计局、团县委、佐龙镇、县民政局、南宫山镇、滔河镇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其中,县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超过3周未更新内容。

(三)网站建设方面。部分单位网站更新不及时,县民政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超过1个月未更新,县住建局网站“房产管理”栏目超过3个月未更新。

(四)信件办理方面。城关镇、县住建局信件未按期办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1月28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管好政务新媒体。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已下线政府网站域名和备案信息排查注销工作的通知》(岚政办函〔2019〕3号)要求,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好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上传网站,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