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热潮

发布时间:2018-12-14 11:19来源:县委组织部

岚皋县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灵活方式抓学习。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部署任务。12月12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视频会,400余人集中培训学习。各级党组织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采取集中辅导学、专题讨论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对《条例》逐条逐段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

多种渠道抓宣传。充分利用岚皋党建网、《岚皋党建》微信公众号、岚皋政府网、《岚皋宣传》微信公众号、岚皋电视台等媒体,及时推送《条例》原文、权威解答、知识测试和学习动态、经验做法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育固定课程,各支部集中开展“学条例、勇担当、强堡垒”主题党日活动,解读《条例》内容、开展知识测试,督促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内容和精神。

对照标准抓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融入组织工作始终,与“红旗党支部”和“千村示范 万村达标”创建相结合,按照《条例》内容和要求,对照支部班子、党员队伍、机制运行、工作实绩和基础保障“五强”标准,各党(工)、党组对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进行综合研判,指导每个支部制定一个创建方案、一套工作措施、一张问题清单、一套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明确责任抓督查。扛牢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工)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学习和专题研讨时限、责任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作为“三级汇报”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结合“红旗党支部”验收和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