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滔河镇集镇处理厂扩容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6 16:28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滔河镇集镇处理厂扩容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2017】89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滔河镇。

2.2工程规模:污水处理站扩容及配套管网完善。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滔河镇集镇处理厂扩容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算价:约24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投标人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无效标书处理。

3.5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主要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能网查。

3.6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蔺河镇蔺河村及和平村污水处理项目、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南宫山镇集镇处理厂提标及溢河村改造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66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公示公告栏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不接受现场登记及招标文件售卖,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 招标文件、质疑、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的获取方式

(1)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均在岚皋县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此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质疑方式:投标人欲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匿名方式将质疑函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sxjszb_ak@163.com。

(3)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本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最高限价获取方式请关注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

(4)提示:自本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应关注岚皋县政府网,及时获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自行下载及查看相应内容,不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岚皋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626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新址: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创客园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岚皋县滔河镇

联 系 人:段祖强         

电 话:13309156185              

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沟路兴科明珠4-5商铺

联 系 人:杨梦月    

电 话:15389158910

 

岚皋县滔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附件:滔河镇集镇处理厂扩容及配套排污管网建设项目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