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启动

发布时间:2019-06-24 15:43来源:

“这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会后大家要迅速行动,尽快进入角色,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发挥‘利剑’作用。” 610日,岚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世珍在岚皋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结束之际,向巡察干部提出要求和期望。该县2019年度第一轮专项巡察正式启动。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巡察进行了安排部署,宣布了巡察人员名单,明确了巡察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吴世珍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是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巡察人员要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按照县委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三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聚焦重点部位,开展专项巡察。各巡察组要厘清各自承担的任务,加强学习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和各级文件会议精神,注重调查研究,深挖发现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找到工作重点,为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做足功课。二要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的现实困难,巡察期间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找出来,但是要达到发现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既要按照巡察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巡察方式统一步调,又要结合所巡察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紧扣巡察内容和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出色完成任务。一是发现问题的纪律要保证,巡察组一定要牢记县委嘱托,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观念,对交办的巡察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对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巡察组组长负直接责任。二是对自身的纪律要严格要求,巡察人员在巡察期间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借巡察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自觉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据悉,该县此次专项巡察将历时1个月时间,从6月中旬开始,7月中旬结束,设三个巡察组,分别对6个镇、9个县直部门进行巡察监督。